七年有多久?七年夠一名小六學生考入大學、夠一片荒地變成迪士尼樂園、也夠一個熬夜追看連載的小讀者搖身一變,成有幸為這個故事提筆的小作者。
我寫作的原點是高登講故台,在同學介紹下發現這個地方暗藏著一大堆那個年紀遠遠想像不到的故事。那時正值講故台最為百花齊放的黃金年代,嶄露頭角的網絡小說付梓走入書展書店,令身為讀者的我都與有榮焉。假如沒有讀到這些故事,我大概也不會走上寫作的路;沒有前輩們種樹奠基,後來的路也不會是如此康莊。今天講故台或者已經不復以往,但好幾個故事的名字我仍歷歷在目,《七年後,我再遇上雨傘的主人》便是其一。故事裏,男女主角的重逢等了七年;故事外,它本身仍在不少讀者的心頭盤踞。來到今天,足有十年。
序要放在正文前頭,不能談及內容太多,藉這個機會,我想我可以和大家聊一下故事以外的事。又曦和我討論過,寫作十載,愛情小說還可以有什麼突破:離離合合、有緣無份、另有愛人、遠距離,好結局壞結局,或沒有結局。這次受邀重看《七年後》,掩卷之際,我突然有感愛情故事其實不是別的,它是一個載體,它是花瓶、寶箱或陶器。
作家精心挑選材質、用鬼斧神功塑成不同形狀面貌的容器,讓讀者選擇把什麼放進去。這正好造就愛情小說非常有趣的一點,大多讀者在讀故事的時候,想的都不是角色,而是心底的一個名字。所以我想,上面的問題我大概找到點眉目。只要人有難以言明的經歷,愛情小說是不會膩的,因為優秀的作家除了雕琢讓人安心對其傾注情感的容器,還會縝密地在故事佈下各種巧妙的荊刺,在讀者發現的時候,衣角往往已經被牢牢鉤住——從衣角抽起那件卡在衣櫃抽屜夾縫多年的襯衣,將每一道皺褶好好撫平。你將永遠不會再穿上這件衣衫,但仍然會把它留在抽屜沒人發現的一角。我在讀又曦的愛情故事時,就是這種感覺。她讓你把那件襯衫端出來,要你好好直視,也要你好好記得那段在我們的世界中,曾為史詩式級的故事。
愛情小說在香港向來不算皇道題材,銷量也不像其他類型小說般有保證。人會長大,事情變多,愛不愛情什麼的,好像變得很奢侈。但我仍然相信愛情故事有其存在的必要。人始終無法真正忘記任何事,如果一些虛構的街名或對白,夠你記起一些確切存在的遺憾,正好借故事大哭或小哭一場(我做了),排解所有未及未竟。作為作者,把同一件事做得太多遍,你會變成這個類型的專家;同時,又會因為待得太久而迷失其中。但正因為永遠不知道哪一句哪個情節感動到人,所以,持續寫下去,就一定能安慰到人吧。
這次重製,文字變得更為洗練的又曦除了為角色加入更多細膩的情感自白,對比兩者後就會發現,新增的描寫從與舊同學重遇的忐忑本身,透過比喻悄悄延展至與一個城市闊別多年的掛念與不捨。除此以外,她更將原版的對白一一改成更為貼地入心的廣東話。又曦在愛情故事中所說的愛,遠遠不止於人。
最縈繞人心的故事永遠不會是一帆風順,無論愛的是一個人或是一座城,要有遺憾,方能有所牽掛,夜有所夢。
用七年等一個人很久,用十年等一本書更久。
但有緣再見,已是甚好。
理想很遠
2024.夏
《七年後我再次遇上雨傘的主人》
又曦作品 | 夢繪文創 dreamakers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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